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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温馨提示:今天  

建议生态环境部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公开垃圾焚烧厂的排污信

浏览: 2018-04-28 10: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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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原环保部(现“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和联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垃圾焚烧企业于9月30日前全面完成“装、树、联”三项任务。原环保部环境监察局排污收费管理处处长曾表示,环保部在抓垃圾焚烧监管过程中,除了企业要加强运行管理以外,也希望通过公众监督的手段让企业更好地运行。

公众监督的基础必然是排污信息的全面实时公开,而仅仅在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并不能完整的展现排污信息,同时也并不便于公众监督。据调查,全国已运行垃圾焚烧厂不足一半在网上实时公开排污信息,其中在各省市国控企业信息平台上公开的垃圾焚烧厂数量过少,地方环保局网站公开信息没有统一要求,垃圾焚烧企业官网公开信息缺失严重,给公众监督带来很大的障碍,还需要生态环境部建立统一的官方平台对外公开垃圾焚烧厂的排污信息。

目前,我们国家垃圾焚烧厂正在大力建设,垃圾焚烧厂成为公众极为关注的行业。2016年12月,环保部发布《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要求到2017年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守法良好氛围基本形成。

芜湖生态中心2017年6月调研了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厂在各省市国控企业信息平台上信息公开的情况后发现:全国垃圾焚烧厂在信息平台上公开信息的不足一半;1/5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不完善;6月份25座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测数据存在超标情况;30座垃圾焚烧厂未公开自动监测数据。

可以看出,不管是实际污染物排放还是信息公开方面,垃圾焚烧厂的表现都有待提高。近两年,虽然原环保部对于垃圾焚烧厂的监管提出了很多新要求,但还不能满足公众对于垃圾焚烧厂环境信息的需求。

全国范围内时有发生关于垃圾焚烧厂的“邻避事件”很大一部分诱因就是垃圾焚烧厂的环境信息不透明导致的,而环境信息中最为关键的就是企业的排污信息。垃圾焚烧厂排污信息不公开不仅不利于公众监督,更不利于企业自律,排污数据在官方设置的网上平台规范、及时公开是垃圾焚烧厂环境信息公开的关键一步,从历史上来看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详细分析如下:

1、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八条规定垃圾焚烧厂理应被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测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然而实际情况是很多地方环保部门认为垃圾焚烧厂并不属于“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导致部分地方环保部门未将垃圾焚烧厂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未要求在官方设置的网络平台公开排污信息。因此,不完善的法律规定引发的理解分歧导致垃圾焚烧厂的监管、信息公开等方面的问题。

2、现有的排污信息公开渠道并不能满足公众对于垃圾焚烧厂排污信息的需求:“装树联”中的“树”是指必须在厂区门口或便于公众查看的显著位置树立显示屏,向公众公开实时监控数据。据调查,距离稍远的居民并不方便来实施监督权利;显示屏上无法展现历史数据,存在部分焚烧厂显示屏只有排放标准或宣传标语;部分垃圾焚烧厂的“保安”并不欢迎居民来看显示屏,甚至进行“驱赶”。目前,垃圾焚烧厂网上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三个,一是各省市的国控企业信息平台,公开企业较少;二是各地市环保部门的官网,缺乏统一的信息公开要求;三是各个焚烧企业的官网,并不能做到实时公开缺乏政府官方权威性,信息公开的状况参差不齐。另外,每个平台的打开方式和渠道都是不同的,这无形中给公众了解垃圾焚烧厂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带来了阻力,只有排污数据实现了实时在网上公开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

3、现有平台对于垃圾焚烧厂其他重要排污信息几乎没有公开:垃圾焚烧厂不仅有废气排放,还有废水、炉渣和飞灰产生,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是公众极为关注的企业环境信息,原环保部要求的“装、树、联”只是局限于烟气中的五项常规污染物的自动监测数据,并不能满足公众对于垃圾焚烧厂环境信息的需求。据调查,垃圾焚烧厂的飞灰处置相关信息普遍没有完善的信息公开,飞灰是垃圾焚烧厂必然会产生的危险废物,飞灰是否规范处置关系到填埋场所周边土壤和水源安全,这部分污染物的处置情况同样是公众极为关注的。

 

4、生态环境部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具有一定的基础和可操作性:原环保部要求的“装、树、联”中的“联”指所有垃圾焚烧企业依法与环保部门联网,并将实时监控数据传输到环保部,也就意味着生态环境部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公开垃圾焚烧厂的排污信息有一定的基础和可操作性。
 

最后,建议生态环境部全面了解全国垃圾焚烧厂“装、树、联”的实施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全面公开垃圾焚烧厂的污染物排放信息,不局限于烟气监测数据,还应该包含废水、飞灰和周边环境的监测信息。
 

1、生态环境部全面了解全国垃圾焚烧厂“装、树、联”的执行情况。环保部要求的“装、树、联”实际在《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就有了要求,也就是说如果垃圾焚烧企业没有按时完成“装、树、联”不仅是违反了原环保部的通知要求,同时也违反了标准,应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生态环境部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现有的垃圾焚烧厂排污数据公开渠道存在诸多不足,需要我们国家最高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更加便于公众查看垃圾焚烧厂的排污信息。

 

3、生态环境部要求全国垃圾焚烧厂在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公众对于垃圾焚烧厂的关注主要是对于排污情况的担忧,垃圾焚烧厂的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是缓解由垃圾焚烧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重要方法和举措。

 

4、生态环境部要求全国垃圾焚烧厂全面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污信息应不局限于烟气自动监测数据,还应该包含废水自动监测数据、环保部门的监督性检测数据、飞灰检测报告及垃圾焚烧厂周边环境检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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